今天是

首页 > 品牌资讯

华策影视牵手小米 内容与渠道加速融合

发布时间:2015-03-25    中国品牌领袖联盟

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深入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正与渠道进行深度融合。

3月24日,华策影视(300133.SZ)方面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华策影视已经与小米科技达成战略合作,华策将开放节目总时长高达10万小时的版权库,以聚合的方式落地小米全球平台。由华策影视开发的“华剧场”将在小米盒子、移动设备、互联网电视等终端全面上线,拓展付费点播、广告延伸、衍生品电商等创新商业模式。这意味着影视内容产业与渠道进入深度融合阶段。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商业模式逐步成熟,内容与渠道开始加速价值变现,此次华策影视与小米双方也将通过合作探索付费观影等商业模式。

容渠道深度融合

华策影视集团总裁赵依芳透露,华策将开放节目总时长高达10万小时的版权库,以聚合的方式落地小米全球平台。而小米向华策影视提供的资源包括:“华剧场”在小米盒子、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终端系统“专区”首页显著位置入口和优先推荐,在移动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操作系统(MIUI)“视频”应用首页中显著位置入口。“华剧场”将以小米统一的UI/UE规范等产品要求进行聚合。

国内影视龙头华策影视与移动互联网巨头小米科技进行深入合作背后,是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进入更深领域。如今,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大有超越智能电视的趋势,2014年,用户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收看视频的流量,已经超过家庭和企业互联网流量。业内人士指出:“无处不在的屏让大众的注意力集中,但这又是个注意力稀缺的时代,因为人们的注意力被越来越多的媒体和渠道分散。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都已经被屏包围,观众对播出平台的黏性下降,追随优质内容及自身其他因素进行播出渠道选择的趋势愈加明显。”

华策影视与小米此次合作早在去年就已现端倪。

去年10月华策影视曾披露定增预案,计划向5家特定对象发行7270万股,募集约20亿元资金,鼎鹿中原、泰康资产、朱雀投资、建投传媒和北京瓦力分别认购10亿元、4亿元、3.5亿元、2亿元和5000万元。在定向增发的股东背后显示出百度和小米的身影。其中北京瓦力成立于2014年5月8日,法人代表雷军即小米公司董事长。小米参股华策,这被业界视为影视公司和互联网巨头联姻的经典案例,也被市场看做是华策影视进行渠道升级的重要举措。

之所以选择让小米入股,赵依芳认为小米是她理解的真正的传统企业互联网化最成功的故事和团队。“雷军之前做软件其实应该是传统的企业家,但是他把小米做成了真正的互联网公司。雷军真正是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方法去经营了一个传统产业,对华策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赵依芳表示。目前,小米电视和手机拥有上亿用户,并且这一数量还在持续增加,数量庞大、粘着度高的用户群体来带巨大的广告和增值业务运营空间,为传统影视公司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探索付费等商业模式

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商业模型逐步成熟,已经完全具备开始进行商业价值变现的基础。

据悉,华策与小米的全面战略合作覆盖小米的全平台,涵盖线上线下各种形式。其中在内容发行方面,双方正推动华策影视的“华剧场”在小米全部视频终端上线。“华剧场”作为华策影视原创的华语电视剧聚合专区品牌,将在今年上半年以专区或APP的形式登陆小米电视和移动终端,这是传统影视公司向互联网平台迈进的一大步。

依托小米平台,华策和小米计划探索视频广告运营。随着小米海外业务扩展,“华剧场”也将跟随小米终端落户海外,并择机推出付费订阅服务,依靠小米科技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播映渠道,就华语影视节目方面与华策合作,探索通过小米设计并出售的电视和移动终端开展付费业务,而华策影视则将每年根据海外市场需求及时更新版权库。

10万小时版权内容落地聚合平台并探索付费观影模式,这是华策与小米合作的第一步,双方计划先通过小米渠道和平台,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内容付费商业模式,实现内容与渠道深度融合。通过和小米的合作,华策在粉丝经济层面可以有互动平台,并能借助小米的宣传资源推广内容,双方合作最终目的是希望转变现在和传统电视台的“售卖”方式,探索“内容分成”的商业机制,实现内容价值的最大化。

事实上,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为传媒行业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全球性的“云电视”技术系统架构的兴起和完善,互联网运营商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建立统一的内容管理与分发平台,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不同的终端传播内容。相较传统电视台单向单时的传输模式,新的传播方式一方面打破了传统电视的收视时间限制,能满足观众对于信息即时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新的传播方式通过双向互动增加了观众的选择范围,满足了观众对于信息丰富性的要求,改变了观众的消费习惯,迅速被用户接受,极大地拓宽了内容的传播渠道。

不过,目前视频网站盈利更多还是依赖广告投放,盈利渠道过窄,然而版权费居高不下,这也直接导致了主流视频网站常年亏损。乐视网互联网事业群运营总裁高飞坦言,虽然网络渠道真正积极与内容生产方合作,但电视台对单体节目的变现能力依旧比网站要强。对于视频网站来讲,要进一步开拓变现渠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