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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品牌领袖联盟理事会服务细则

发布时间:2015-01-06    中国品牌领袖联盟

 中国品牌领袖联盟理事会是经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品牌发展联合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品牌》频道发起组建的爱心服务机构,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中国品牌发展、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此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为各成员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对参加单位的服务细则。

一、综合服务:

1、颁发“中国品牌领袖联盟理事会”相应职位的铜制牌匾及证书;

2、优先参加由中国品牌领袖联盟组织的各种会议、考察及交流、合作活动;特邀参加每年年末召开的理事会年会;

3、优先享有《中国品牌》频道提供的新闻宣传及免费广告服务;

4、常年在《中国品牌》频道宣传成员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二、分类服务:

1、会员单位:

全年赠送会员单位新闻宣传服务;

免费赠送全年杂志2份;

广告宣传给予50%优惠;

免费在《中国品牌》频道宣传2次,每次时间为1个月;

2、理事单位:

享有会员单位可以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

优惠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论坛、展览会、公益援助、主题论坛年会等;

在《中国品牌》频道开办“理事单位风采”专栏,免费刊登理事及理事单位的工作业绩、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

在《中国品牌》频道免费提供3次宣传;

应理事单位要求,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3、常务理事单位:

享有理事单位可以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

免费参加理事会及杂志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研讨会、展览会、商务考察、主题论坛年会等;

赠送《中国品牌》杂志8版,用于单位形象及广告发布;

在中国品牌领袖联盟主办的网站上免费宣传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5次,每次1个月;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全国相关系统的政府公关服务。

4、副理事长单位:

可以享有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

参与决策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赠送中国品牌领袖联盟12个整版,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广告发布;

享有整体形象包装、市场开发策划及政府公关的全套免费服务;

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提供多项特殊服务。